报废名下机动车需要什么手续?
一、
报废名下机动车需要什么手续拆解报废车辆需要以下手续:
1.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;
2.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者复印件、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;
3.凭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、行车证、车牌照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;
4.凭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到交通局、运管处办理养路费,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。
二、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:
(一)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
(二)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三)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四)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
(五)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六)专用校车使用15年;
(七)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
(八)三轮汽车、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,其他载货汽车(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)使用15年;
(九)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,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;
(十)全挂车、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,集装箱半挂车20年,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;
(十一)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,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。
对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(纯电动汽车除外)和摩托车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,但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,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,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。
小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、大型非营运轿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。
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,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,按照出厂日期计算。
三、车辆不报废的后果
车辆不报废对车主有影响的。如果是车主本人登记的车辆,会影响车主驾驶证换证或年审,驾驶证报废的机动车一旦被查处,就会对驾驶人处以200到2000元不等的罚款,严重时可能会吊销驾驶员的驾驶证,并且会要求驾驶人强制报废机动车。如果机动车没有报废,而且仍然驾驶机动车,发生事故之后,未报废机动车的车主需要承担全部责任。